“在干洗店內洗衣服,沒想到衣服被染色且有部分損壞,要求店家賠償卻遭到拒絕。”近日,沂水縣的劉女士撥打熱線反映。
10月14日,劉女士將一件僅穿過幾次的名牌外套送到沂水縣龍家圈鎮一干洗店內干洗,干洗費為35元。讓劉女士沒想到的是,10月28日收到衣服時卻發現衣服變了樣,“衣服洗完后整體被染色,內里由純白色變成灰色,衣服外部也出現損壞情況。”劉女士告訴記者,“洗衣單上明確備注了‘注意不要染色’,我還口頭強調了不能洗就不要洗,結果還是洗壞了。”
對此,劉女士非常氣憤,當天就與商家進行了協商,劉女士表示希望店家賠償衣物損失500元,工作人員表示不能接受。“如果商家能夠讓我的衣服恢復原狀,我肯定不會索賠的,但是衣服現在染色損壞沒法穿,希望店家能給個說法。”劉女士說。
律師說法:
對此問題,本報律師團主要組成單位、山東頤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彭海表示,類似糾紛最好是商家與消費者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咨詢工商部門。如果協商不成,依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可以依據洗滌憑據,依法主張索賠。
臨報融媒記者韓冬
來源:沂蒙晚報 原創 編輯:田萬媛